大病医疗支出
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,应当填报患者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、与纳税人关系、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总金额、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。
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: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,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。
操作流程如下:
1
个税APP首页,点击【申报专项附加扣除】,选择扣除年度,点击【大病医疗】菜单。
2
根据提示准备资料,点击【准备完毕,进入申报】。进入填写页面,核对本人基本信息,修改至无误后点击【下一步】。
3
选择【扣除年度】,根据实际情况填写【医疗信息】,【选择关系】包括本人、配偶、子、女,填写完毕点击【提交】。
4
勾选【我已阅读并同意】,点击【继续提交】,完成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。
注意:
大病医疗支出在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。
赡养老人支出
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,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、月扣除金额、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、与纳税人关系;有共同赡养人的,需填报分摊方式等信息。
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: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。
操作流程如下:
1
个税APP首页,点击【申报专项附加扣除】,选择扣除年度,点击【赡养老人】菜单。
2
根据提示准备资料,点击【准备完毕,进入申报】。进入填写页面,核对本人基本信息,修改至无误后点击【下一步】。
3
选择【扣除年度】,添加被赡养老人基本信息,选择后点击【下一步】。
4
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【是否独生子女】,若选择【独生子女】,则分配比例为【全部由我扣除】;若选择【非独生子女】,继续添加【共同赡养人】,并选择【分摊方式】(包括赡养人平均分摊、赡养人约定分摊、被赡养人指定分摊),填写完毕后点击【下一步】。
5
进入【选择申报方式】,选择“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”,并指定扣缴义务人,在每次、每月预扣预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;选择“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”,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税前扣除,选择完毕后点击【提交】。勾选【我已阅读并同意】,点击【继续提交】,完成赡养老人支出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。
注意:
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,可以税前扣除。
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相关内容,我们就讲到这里了,如果纳税人已填写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需继续享受的,请点击【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】,具体操作步骤详见四川省电子税务局—个性服务—个人所得税专区—操作指引。